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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 汽车行业

工信部将促进工业互联网在汽车行业的深度融合应用

carxun carxun 发表于2020-10-11 00:27:14 浏览43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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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结束4个月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陆续收到了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各大部委的复文。2020年9月21日和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分别公开发布了一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汽车建议的答复。本刊编辑从中精选出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的提案建议,从工信部等各部委的答复中,管窥下一步汽车领域的政策导向。  

在本批复文中,此前备受关注的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的提案《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的两个提案《关于加速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的建议》和《关于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的建议》,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的提案《关于加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汽车“走出去”支持力度的建议》,江淮汽车重型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周福庚的两个提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机制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强车联网标准体系协同性的建议》,小康汽车董事长张兴海的提案《关于成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的建议》,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运舟的提案《关于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 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建议》等六名代表的8个提案都得到了多个部委的逐一回复。(后续如有其他提案复文,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敬请期待。)  

工信部将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汽车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 曾庆洪

提案:《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

建议1:科学规划布局,构建产业集群 发改委答复要点:支持广东省与港澳加强合作,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大湾区制造业高水平创新平台。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支持粤港澳三地充分发挥要素资源互补优势和产业链完整优势,加强产学研融合发展,逐步构建创新驱动、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已启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并支持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的培育建设,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转型提升,做好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  

建议2:加大技术投入,突破技术瓶颈 科技部答复要点:下一步,科技部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炼等工作,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财政部答复要点:一是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三是会同科技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四是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地方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科研工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发改委答复要点: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扶持创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推进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下一步,发改委将聚焦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运用各种政策资源,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创新能力和质量水平。
       
建议3:加强产业协同,提高行业竞争力 工信部答复要点:一是研究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为支撑,以打造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为主线。二是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优势,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汽车等行业开展融合应用创新。下一步,工信部将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融合管理、网络协同、数据贯通、软件开发、智能应用、安全防护等能力建设。同时,将发展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汽车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应用。  

教育部答复要点:一是加强本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面向重点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新生、新兴专业设置。二是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分别设置了新能源汽车工程等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三是加强工程教育教学。四是加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力度引导高校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面向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工作,强化相关教学资源建设,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持续提升人才培育质量。  工信部答复要点:一是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深化产融合工作。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推动设立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以市场化手段破解制造业融资难题,重点投向相关领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基金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  

建议4:改善产业环境,加强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答复要点:新能源车辆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一是推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指导有关城市优化完善小客车配置政策;三是持续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大行业应用新能源车辆的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出台《关于综合治理交通拥堵加快推动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优惠政策。

公安部答复要点: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一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二是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三是保障新能源汽车便利通行;四是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强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物流车便利通行政策。  

工信部答复要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是建立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试点示范;三是规范回收体系建设;四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五是健全支撑标准体系。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化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通信基站备电、商业储能、充(换)电站等领域的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发改委答复要点: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等措施。下一步,发改委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工信部、商务部将开展调研评估,加快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董事长 尹同跃

提案一:《关于加速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的建议》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高度重视商用车积分制度研究工作。与乘用车有所不同,作为客运或货运的生产性资料,我国商用车情况更为复杂,企业数量多、产品类别广、规模差异大,对其实施积分管理比乘用车更为困难和复杂。现阶段我国对商用车燃料消耗量实施单车限值管理,通过不断加严限值标准实现降低油耗目标。

为了加快建立商用车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2018年,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邀请汽车行业机构组织和重点整车企业,召开商用车“双积分”制度的研讨会,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制度”研究课题,从目标设定、管理方式、市场趋势、技术趋势、积分方案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以“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抓大放小、政策协调、分步实施”为基本原则,制定了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草案。其中,考虑到目前国内很多企业集团同时生产乘用车和商用车,为企业统筹安排生产规划、促进商用车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工信部将商用车与乘用车积分管理融合也作为前期课题研究中的重点。下一步,工信部、商务部将深入开展调研评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快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提案二:《关于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的建议》 工信部答复要点: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结转灵活性措施,允许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将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目前,允许新能源汽车积分结转是一种鼓励手段而不是普适规则,如果取消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限制,可能引发新能源汽车企业大规模结转正积分,存在企业无降低传统车油耗的动力及交易市场正积分供给量不足的风险,有违政策调整初衷。另外,据了解,因新冠肺炎疫情、补贴退坡及燃油汽车排放标准升级降价销售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受到较大影响,当前及今后两年积分市场都可能存在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供应相对不足的情况,如允许无限制结转将会有更多企业选择向后结转,加剧积分市场供需失衡情况,影响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工信部将在战略和规划层面明确导向,推动中国汽车“走出去”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 王凤英

提案:《关于加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汽车“走出去”支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1:制定中国汽车“走出去”国家战略,推动汽车强国建设 工信部答复要点:鼓励优势企业选择差异化发展路径,逐步从出口贸易为主向投资、技术、管理等深度合作模式转变,实现产品、服务、技术和标准协同“走出去”。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在战略和规划层面明确导向,推动中国汽车“走出去”。  

建议2:引导新能源汽车出口新增长点 工信部答复要点:积极利用中欧、中法、中德、中俄、中日、中韩等产业合作部级对话机制以及APEC汽车对话工作组,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走出去”。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利用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新能源汽车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走出去”。  建议3:建立汽车质量品牌评价体系,加强品牌培育 工信部答复要点: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二是加强品牌培育。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宣传推广。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机构,充分利用国际产业合作、重大活动等机会,宣传推广中国品牌汽车。下一步,工信部将积极引导企业实施中国品牌向上发展战略,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为企业创新、产业生态建设提供技术基础支撑。  

财政部将研究通过增加清算频次、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重型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 周福庚

提案一:《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机制建设的建议》 

建议1:加快完善双积分机制,提高补贴资金清算频次 工信部答复要点: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前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预计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活力。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部答复要点:近期,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布置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补贴资金清算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已开展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2次。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通过增加清算频次、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等措施,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建议2: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检验制度 工信部答复要点:一是组织制定《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二是加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监管;三是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汽车工业协会、动力电池产业联盟、充电基础设施联盟共同制定发布了《电动汽车安全指南》。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制度,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建议3:加快建立新能源二手车评估规范 商务部答复要点: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机制建设,促进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安全有序发展。同时,组织开展二手新能源汽车流通、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研究,为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下一步,商务部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答复要点:一是提出绿色车队新能源车辆使用要求;二是推动建立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制度;三是完善废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政策制定,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汽车产业发展的倒逼引领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  

提案二:《关于加强车联网标准体系协同性的建议》

建议1:加强相关领域标准协调,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工信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依托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委员会,指导汽车标委、通信标委、智能运输标委、交通管理标委等进一步深入落实现有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在重大标准制定与实施等方面的协同推进,注重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间标准协调配套,不断完善纵向有分工、横向有协同的工作机制。  

建议2:系统规划支撑智能汽车发展的标准体系 工信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工信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快推动出台《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构建形成综合统一、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紧密围绕车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快落实标准体系,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等积极性,广泛吸纳智能汽车、智能网联测试机构、示范运营组织方等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有力支撑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议3:加快推进制定智能化道路及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和分级管理方法等标准制定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紧密围绕车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的总体规划,扎实推进重点和急需标准制定。目前已安排《车联网信息服务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等36项行业标准计划,发布了《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 总体技术要求》等16项行业标准。  交通运输部答复要点: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快研究制定《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等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方面重点标准,围绕实现自动驾驶车辆部分或者完全自动化行驶的要求,对公路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改造提出技术要求,指导公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信部将根据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等对信息通信技术的需求,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智能化道路及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和分级管理方法等相关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设立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予以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汽车董事长 张兴海

提案:《关于成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的建议》 工信部答复要点:下一步,一方面,将立足于用好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基金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时,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炼等工作,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部署,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工信部将发布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运舟 提案:《关于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 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1: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 国管局答复要点: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政策指导;三是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四是推动全国公共机构应用新能源汽车;五是推广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模式。

下一步,国管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一是加大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发挥好中央国家机关带头作用;二是推动各地区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创造有利环境;三是研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鼓励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交通运输部答复要点:一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二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三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务实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

工信部答复要点: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拟通过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协调联动等措施,推动带动意义强、市场潜力大的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下一步,工信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建议2: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 发改委答复要点: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同时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

商务部答复要点:要求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同时,促进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安全有序发展。下一步,商务部将持续推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建议3: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正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一是委托电动汽车百人会组织开展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调研;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针对农村市场的先进适用车型产品;三是鼓励地方借鉴先行先试地区做法(如柳州市、四川省等),开展试点示范;四是工信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下半年,工信部将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开展江苏南京、海南海口等5场专场活动以及多场后续持续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能源局答复要点:能源局下一步将提升乡村电气化发展水平,加快城乡电网一体化进程,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在城乡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配合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推动充电设施安全发展,倡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运营,降低安全风险。  建议4: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 公安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物流车便利通行政策。  发改委答复要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当电动汽车发展到一定规模并在交通运输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后,逐步放开服务费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结合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价格支持政策。  财政部答复要点:停车费和车辆通行费体现了受益者负担原则,是车辆使用人占用公共资源的一种补偿性收费,目的是为了避免公共资源被过度占用,不宜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收费减免条件。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停车费和车辆通行费标准实行属地化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不宜对此作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建议5: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工信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交互、标准及测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芯片、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研发创新。  

发改委答复要点: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扶持创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推进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聚集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运用各种政策资源,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财政部答复要点:一是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二是支持科技部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引导和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方参与共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科研工作的支持。